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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型集团想建立一套统一的职级体系,规范底下各家单位。这个想法听起来很合理:统一了,才好对标、好调动、好管薪酬。但现实是,十个集团有九个撞墙。不是执行力不够,而是问题本身就没搞明白。
先别急着骂子公司“山头主义”。它们那一套,自有来路。
历史遗留:很多子公司是被兼并收购来的,在被收进来之前,人家已经有自己运行多年的职级体系。员工认、管理层惯、外部市场也认。你凭一张纸就让人家废掉?
行业特性:地产公司的“项目经理”要管工地、控成本、盯进度;金融公司的“项目经理”可能只管一个产品条线。名字一样,干的活完全不同。强行对齐,等于强行扭曲。
自主发育:有些子公司先于集团成立,在无人管束的时代自己长出了一套体系。后来集团想“收编”,发现人家已经自成一体了。
所以,“各家有各家的体系”不是故意对着干,是各有各的根。你不承认这个根,你就拔不动它。
很多HR把目标设得太大:“统一岗位名称”“统一晋升标准”“统一薪酬带宽”。大到不可能完成。
真正应该统一的只有一件事:人才价值的衡量标尺。不是所有细节。
拆成三层来看:
核心层(必须统一):职级序列的框架(比如P序列、M序列的分法)、各职级对应的能力下限(什么级别至少能干什么事)、跨单位调动的“级差换算规则”。
中间层(部分统一):职级的名称叫法(可以保留各行业惯用叫法,但内部映射到统一框架)、各职级的薪酬带宽幅度(可以给一个范围,子公司在此范围内微调)。
外围层(允许差异):具体的晋升条件、考核指标、任职资格细节。这些可以按行业、按业务特性各自设计。
多数集团踩的坑,是强行统一“外围层”。结果就是:子公司的业务骨干套不进总部的标准,总部的标准在子公司眼里是“外行瞎指挥”。
强推的逻辑是:“我是集团总部,我定的制度你们必须执行。”这套逻辑在理论上有道理,在实践中行不通。因为职级体系不是流程制度,它涉及每个人的钱、位子、面子。
你动了职级,等于动了:
员工的薪酬——职级变了,薪资区间跟着变。如果总部的标准比子公司原来的低,员工闹;如果比原来的高,成本涨。
管理者的权力——原来子公司领导可以给下属定级、晋升,现在是总部说了算。
外部的认可度——子公司的职级在行业内有没有话语权,关系到吸引外部人才、与对手对标。
这些问题,不是发一份文件、开几次宣贯会就能解决的。强推进,只会逼着阳奉阴违。子公司表面上把员工套进你的职级表,私下里另起炉灶,两套并行。
与其说“统一职级体系”,不如说“建立一个翻译机制”。
第一步:先别废掉子公司的体系。
总部的任务不是推倒重来,而是建立一个“坐标系”——把子公司现有的职级,映射到这个坐标系里。比如,A子公司的“高级工程师”对应总部的“P6”,B子公司的“资深顾问”也对应“P6”。谁都不需要改自己的叫法,但总部知道“P6”的人在各个单位的大致水平。
第二步:从“关键岗位”开始映射,不要铺开。
别一上来就要求所有岗位都对应。先选那些跨单位流动最多、集团最关注的“关键岗位”(如财务总监、技术专家、业务负责人)。把这些岗位的职级关系理清楚,其他岗位慢慢来。
第三步:用“最小改动”换取“最大共识”。
如果某个子公司的职级体系在行业内是标杆,总部可以拿它作为“锚点”,其他单位向它靠拢,而不是强行要求它改成总部的标准。这样,工作阻力最小,也更容易获得认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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