干部能上能下、员工能进能出、收入能增能减——这三句话,从2001年国家经贸委、人事部、劳动保障部联合下发《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人事、劳动、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》正式提出算起,已经整整伴随国企走过了二十多个年头。
二十年,足以让一个婴儿长成青年,足以让一家企业从初创走向成熟。但对于很多国企而言,三项制度改革依然是一道“年年讲、年年改、年年在”的必答题。这不禁让人想问:改了二十年,到底改了些什么?为什么还在改?
要理解今天的困局,必须先回到改革的起点。
2001年前后,中国正处于加入WTO的前夜。彼时的国有企业,刚刚经历过三年脱困期,虽然经营状况有所好转,但内部管理机制依然带着浓重的计划经济烙印:
人事制度上,干部身份终身制普遍存在,只要不犯大错误,坐到一定级别就等于端上了“铁交椅”;
劳动制度上,职工进厂就是“国家人”,只要企业不倒闭,基本没有解雇的可能;
分配制度上,干多干少一个样、干好干坏一个样,“大锅饭”是普遍现象。
这种机制在短缺经济时代尚能运转,但面对即将涌入的全球竞争,无异于戴着镣铐上战场。正是基于这一背景,国家明确提出:国有企业要在人事、劳动、分配三项制度上实现突破,真正建立起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内部管理机制。
目标很清晰:让国企像企业,而不是像机关。
二十年过去,国企的资产规模翻了几十倍,世界500强榜单上中国国企从个位数变成上百家,技术创新、国际化运营、公司治理水平早已不可同日而语。那么,三项制度改革到底推进到了什么程度?
不可否认,国企在“能上”的机制建设上取得了长足进步。公开竞聘、后备干部选拔、年轻干部培养、任期制契约化管理……这些制度已经相当成熟。很多央企二级公司的核心岗位,已经是“不竞聘不上岗”的常态。
但“能下”依然是最大的痛点。
制度层面,几乎所有国企都建立了不胜任退出的规定。但在实际操作中,因业绩不达标而被真正免职、降职的干部,少之又少。更常见的处理方式是:调整分工、平级调岗、转任非领导职务、或者给个虚职等退休。真正“下”的,大多是因为出了事,而不是因为干得不好。
一位央企二级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曾坦言:“动一个干部的成本太高了。他有几十年的资历,有盘根错节的关系,有‘没有功劳也有苦劳’的舆论同情。真要降职免职,可能要把集团主要领导的政治资源都搭进去。所以只要不触犯红线,多数企业选择‘温和处理’。”
“进”的环节,国企这些年进步明显。校园招聘体系化、社会招聘市场化,很多央企的选拔标准和流程已经不输外企。简历筛选、笔试、面试、测评、背景调查……一套组合拳下来,能入职的已是优中选优。
但“出”的环节,依然卡在最后一公里。
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的保护是客观存在的,但更深层的原因,是国企长期形成的“身份文化”。在很多老员工看来,只要不犯大错、不触红线,干到退休是一种“默认的权利”。真要启动解除程序,工会、纪委、信访、甚至地方政府都可能会介入。
结果是:员工队伍像一个只进不出的蓄水池。每年新招一批人进来,但该出去的基本出不去。人效指标上不去,不是因为进来的不行,是因为不行的出不去。
工资总额管控下,国企的薪酬总额是一个“硬天花板”。在这个天花板内,怎么分配,考验的是管理者的智慧。
这些年最明显的变化是:浮动工资占比越来越大,绩效挂钩越来越紧。很多企业实现了“同级不同薪”、“同岗不同酬”,干得好和干得差的,收入差距能拉开到2-3倍。绩效奖金、专项激励、任期激励等中长期激励手段也日益丰富。
但“减”的环节,依然是雷区。
真要给一个人降薪,面临的阻力比想象中大得多。当事人会反复沟通、申诉,甚至会找到更高层级的领导施压。最终往往是领导一句话:“算了,为了这点钱闹得不安生,明年再说吧。”
更隐蔽的问题是工资总额的“刚性增长预期”。每年涨薪,在很多员工心中已经成了默认的权利。如果哪年总额没涨,或者涨幅低于预期,人力资源部门就要面对铺天盖地的质疑和不满。
既然进展有限,为什么每年还要提、还要推、还要考核?这背后,有几个深层原因。
改革的核心,是把资源从低效的人手里,重新分配给高效的人。但低效的人不会主动退出,他们手里有资历、有关系、有话语权。改革的阻力,不是来自制度设计,而是来自这些“存量利益群体”。
一位在国企工作三十多年的老领导说过一句话,点破了本质:“改革不是请客吃饭,是要动别人碗里的肉。动得动,是本事;动得不动,是命。”
回顾二十年,每一次三项制度改革的高潮,几乎都伴随着外部压力——入世前的倒逼、金融危机后的反思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硬指标。真正发自内心、主动要改的,少之又少。
为什么不改也能活?因为国企有资源、有政策、有市场地位。只要不触碰底线,日子总能过下去。既然能活下去,为什么要冒险动别人的利益?
为了应付上级考核,很多企业把三项制度改革做成了“台账工程”——制度文件齐全、会议记录完整、数据报表漂亮,但实际运行中,该怎么样还怎么样。
有央企二级公司的人力资源经理透露:“每年三项制度改革的自评报告,都是满分。但你要问我,干部真的能上能下了吗?我只能说,制度上是。”
尽管整体进展有限,但二十年里,确实也涌现出一批“真改”的样本。它们的共同经验,值得思考。
某建筑类央企的做法是:所有管理岗位实行任期制,每届任期三年。任期结束后,全员起立、重新竞聘。竞聘不上的人,不再保留原职级待遇,而是按新岗位确定薪酬。这种“任期到、全员起”的机制,让“能下”变成了制度化的常态,而不是针对个别人的“特殊处理”。
某能源类国企建立了一套内部人才市场机制。员工不再是固定在某一个岗位上,而是像自由球员一样,在内部平台上“挂牌”。项目来了,人随项目走;项目结束,人回人才池。那些长期无人问津的人,自然面临“待岗培训”或“协商解除”。这种机制,既避免了直接解除的冲突,又让市场机制替代了行政裁决。
某金融类国企的做法是:每年初,员工和公司签订一份“业绩合约”,明确当年的目标、权重和对应的薪酬区间。年底对账,完成什么档次拿什么档次的收入。如果连续两年处于最低档,双方协商解除合同。这种机制下,收入“减”不是因为公司不讲情面,而是因为个人没有兑现年初的承诺。
这三个样本的共同点在于:把改革从“对人”的博弈,变成了“对制度”的遵循。不是领导要动谁,而是制度在起作用。
站在今天看未来,三项制度改革还能往哪些方向深化?
国企最大的历史包袱,是“身份”——干部身份、员工身份、在编身份、合同制身份……这些身份一旦被赋予,就带有某种“不可剥夺性”。未来的方向,是彻底淡化身份、强化岗位。人在岗位上,就履行这个岗位的职责、享受这个岗位的待遇;离开这个岗位,一切归零。
工资总额管控是必要的,但管控的方式可以更精细。与其盯着“发了多少钱”,不如盯着“每发一块钱,换来了多少产出”。引入人效指标、投入产出比指标,让企业自己算账:想多发,可以,但必须证明多发能带来更高的回报。
能上能下,还是“静态的职位思维”。未来的方向,是建立“动态的内部人才市场”。员工不是固定在某一个岗位上,而是根据项目需要、能力特点、职业意愿,在内部持续流动。这既解决了“能下”的尴尬,也激活了人才的配置效率。
把“人”真正当成“资本”来经营。资本需要投资、需要配置、需要评估回报率。这种思维一旦确立,很多改革的逻辑就通了——该投的人舍得投,该撤的人果断撤,该流动的人鼓励流。
二十年前,三项制度改革的目标是“让国企像企业”。
二十年后的今天,很多国企已经成长为世界级的企业,但内部机制上,依然带着那个时代的痕迹。这或许就是改革的意义所在:它不是一道可以一次性做完的作业,而是一场需要持续深化的修行。
路还很长,但方向已经清晰。那些敢于动真格的企业,终将在下一轮竞争中赢得主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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